方原红·创先锋|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与培养过程
来源:本站 时间:2024/12/21 15:41:59 次数:
入党积极分子
确定与培养过程
入党积极分子,主要是指那些已经向党组织正式提出入党申请,经党员推荐、群团组织推优、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研究确定作为培养教育对象,进行有计划培养教育的人员。
入党积极分子应具备的条件
(1)入党信念坚定,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;
(2)积极拥护和坚决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;
(3)对党有比较全面深刻的认识,积极要求入党,决心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;
(4)在生产、工作、学习和社会生活等方面表现突出,在各方面能起到表率作用;
(5)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念,作风正派,团结同志,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。
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程序
1. 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
条件: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后满6个月。对入党动机端正、政治素质过硬、日常表现良好的在校学生,经党委研究同意,可缩短其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时间,但一般不得少于3个月。在校工作的中青年教师和学术骨干等高知识群体人员申请入党的,经党委研究同意,可缩短其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时间,但一般不得少于1个月。
工作程序: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一般应由党员推荐、群团组织推优,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,逐级报上级党委(指具有审批权限的党委或工委)备案,并向上级党委申领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。
2. 上级党委备案
通过入党申请人的基本情况、推荐和推优情况、支部委员会意见等备案材料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条件、手续是否齐全。
3. 指定培养联系人
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。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:
(1)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;
(2)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、道德品质、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,做好培养教育工作,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;
(3)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;
(4)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。
4.培养考察教育
通过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、参加党内有关活动、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,使入党积极分子懂得党的性质、纲领、宗旨、组织原则和纪律,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。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1次考察。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1次分析。
党支部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前
要做好的工作
(1)认真审阅入党申请书,了解入党申请人的政治倾向、入党动机和对党是否忠诚老实;
(2)通过本人自传、有关知情人和查阅档案等,了解入党申请人成长的经历和思想、工作、学习、作风等方面的情况,以及他们家庭主要成员、主要社会关系等的情况;
(3)与入党申请人谈话,鼓励他成长进步,了解他的入党动机和态度。
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的
形式和方法
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,要有组织、有计划进行;要紧密结合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、工作实际,循序渐进,坚持经常进行。方法要切实可行,形式要生动活泼,逐步形成制度。
主要采取的培养教育形式:
(1)讲授式:主要是上党课、做报告的讲授形式;
(2)示范式:用典型人物、典型事例来进行教育;
(3)启发式:由党员经常个别谈话进行帮助,启发觉悟。还可组织观看有关党的历史的电影、戏剧和参加辅导性的主题活动等。
主要采取的培养教育方法:
(1)党支部指定2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,对他们经常进行帮助;
(2)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,列席讨论发展新党员、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和参加入党宣誓仪式,以及参加党内组织的有教育意义的其他活动;
(3)给入党积极分子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,提出要求,观察表现,检查完成的情况并给予必要的帮助指导;
(4)根据实际情况对他们进行业余的或脱产的政治理论和专业培训。
(5)要求入党积极分子一般每3个月一次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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